常务委员: 米 成 程格非 梅 国 段伟杰李治宏 张 海 毛 圣 谭玉霞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广安市前锋区监察委员会
米成,男,汉族,1977年1月生,四川武胜人,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现任广安市前锋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程格非,男,汉族,1975年2月生,四川广安人,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9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现任广安市前锋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梅国,男,汉族,1979年9月生,四川岳池人,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8月参加工作,四川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现任广安市前锋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段伟杰,男,汉族,1988年4月生,陕西宜川人,201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10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
现任广安市前锋区纪委副书记(挂职)。
李治宏,男,汉族,1982年9月生,四川广安人,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12月参加工作,西藏民族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学历。
现任广安市前锋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
张 海,男,汉族,1983年10月生,四川广安人,200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9月参加工作,西华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现任广安市前锋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委员会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毛 圣,男,汉族,1989年8月生,四川广安人,201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7月参加工作,西华大学产品质量工程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学士。
现任广安市前锋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
谭玉霞,女,汉族,1992年11月生,四川广安人,201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09月参加工作,四川文理学院英语专业毕业,文学学士。
现任广安市前锋区纪委常委。
王攀锋,男,汉族,1987年10月生,四川广安人,200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10月参加工作,西南民族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广安市前锋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 恳,男,汉族,1978年2月生,四川前锋人,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2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会计审计专业毕业。
现任广安市前锋区纪委常委。
索明,男,汉族,1994年2月生,陕西商南人,2018年5 月加入共产党,2016年9月参加工作,陕西师范大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
现任广安市前锋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雷海洋,男,汉族,1979年1月生,四川广安人,200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6月参加工作,四川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现任广安市前锋区纪委监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组织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派驻(出)机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人事等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等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工作。
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等工作。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区管企业、区属学校、区属医院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中国共产党广安市前锋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344号